洪金宝(资料图)

4月25日,香港著名导演、演员、动作导演洪金宝通过律师事务所,就近期网络上散步的谣言发表律师声明。洪金宝通过该声明对近日来自己姓名和肖像等合法权益遭到侵害进行了维权。

洪金宝声明

该声明的主要内容包括:洪金宝未在上海或中国大陆地区经营或让人代其经营营利性儿童训练机构,也未曾为其代课授课;洪金宝也未曾担任、签约或计划签约《狐踪谍影》电影监制一职;洪金宝的人身权(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权、肖像权)属于洪金宝本人,禁止任何人、机构、组织未经同意就擅自使用,若侵害了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书面道歉等。

可以看出,该声明澄清了包括洪金宝经营盈利性儿童训练机构和担任某电影监制的谣言。同时还维护了洪金宝本人的姓名和肖像权,从该声明可见洪金宝追究侵权责任之坚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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